河北城市设计原则是什么(河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4-07-09

河北三年上水平与三年大变样的区别

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础上,从2011年起,在全省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河北三年大变样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口号和目标,旨在推动河北省在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各个方面实现显著的变革和进步。在经济方面,河北三年大变样的目标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转型升级。

石家庄的三年大变样指的是:三年建设,三年发展,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目标内容如下: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搬迁和改造重污染企业,使各市的大气质量和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第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结合城市管理行政区划,将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控制单元,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逐级报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创造条件尽快研究制定《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抓紧出台《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制定各阶段的城市规 划,要依法划定城市道路红线、绿地范围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黄线,并进行严格控制,确需调整的要 履行法定程序。

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邯郸市城市规划区是指邯郸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邯郸市区是指主城区、峰峰矿区。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进行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将《邯郸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第33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私自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废止3件政府规章 (一)《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年2月27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1年3月27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公布)。